甲公司201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0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80万元。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5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为( )万元。
发布时间:2020/4/18 18:21:00
A、475
B、500
C、470
D、395
B、500
C、470
D、395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