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项商标权,由于甲公司资金被新产品的开发占用,资金周转较为紧张,其与乙公司达成协议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款项。协议约定,该项商标权总计为2000万元,2017年起每年年末付款400万元,5年付清。另支付相关税费2万元和专业服务费10万元,于购入商标权日支付。假定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为5%。为简化核算,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则该商标权的入账价值为( )万元。已知(P/A,5%,5)=4.3295
发布时间:2020/4/19 10:04:00
A、2000
B、2006
C、1731.8
D、1743.8
B、2006
C、1731.8
D、1743.8
答案: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