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及照顾加分录取项目
考生申报优录项目资格,除身份证外,均应按要求提供相应原始证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照片)。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照顾加分政策的资格申请。可以享受照顾加分政策,但未在报名结束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申请照顾加分政策资格。
一、成人高校招生免试录取项目
成人高校招收免试生,须由考生本人向招生高校申请并提交证件材料,招生高校负责初审。录取期间,高校将拟录取免试生名单报省级招办审核后办理录取手续。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高中起点本、专科层次学习;具备大学专科毕业文化程度的,可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学习: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凭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及相关项目考核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科起点本科层次专业。
4.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成人高校专科起点本科层次专业。
二、成人高校招生录取照顾加分项目符合下列照顾加分项目的考生须在网上申报时交验上传相应原始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其中,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符合两项及以上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其加分分值不累计,取最大分值为其照顾分数,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序 号 | 照顾 分值 | 照顾加分项目 | 国标考生 特征代码 |
01 | 50分 | 运动健将 | 19 |
02 | 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 | 19 | |
03 | 30分 | 一级运动员 | 20 |
04 | 20分 | 获得地级以上(含)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区、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 11 |
05 | 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 11 | |
06 | 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 12 | |
07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 16 | |
08 | 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 14 | |
09 | 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位于地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 11 | |
10 |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山区县(市、区)考生,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山区县(市、区)按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审核确定扶贫开发重点县的通知》(国开发办【2002】4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村的通知》(鄂政发【2002】17号)文件确定 | 22 | |
11 | 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 | 10 | |
12 | 10分 |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