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开放大学关于制定开放教育2022年操作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教学过程管理规范(试行)》(国开教[2021]1号)和湖北开放大学《2022年开放教育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修订)》相关文件规定,各学习中心(教学点)应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发布的指导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省校发布的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制定操作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将招生专业的操作性人才培养方案报所属的省校教务处审核备案。现就2022年操作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及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范围
2022年各招生专业须按要求制订2022年操作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时间安排
2022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25日
三、工作内容
各学习中心(教学点)根据省校发布的《2022年实施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结合地方实际、分层次、按专业、分方向制订2022年操作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计划进程表、支持服务保障(包含:师资配置情况、教学资源建设情况、实习实训保障情况、教学设施设备建设投入情况、学习支持服务团队建设情况)、教学改革、质量评价等方面的具体安排(参考附件:《开放教育操作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操作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不得与指导性、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相冲突。
四、制定说明
人才培养方案具有相对稳定性和权威性,原则上以三年为周期对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制订。
五、审核要求
1.各学习中心(教学点)应组织校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或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进行专题会议审核,主要包括:
(1)严格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开展合法合规性政治审查。
(2)审核专业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否明确清晰,符合当地经济产业发展需求;
(3)审核专业规则表的编制是否规范、合理(课程设置是否与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的专业规则说明和专业教学实施细则表述相一致,课程设置是否完整、课程信息是否准确);
(4)审核专业教学实施细则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检测性。
(5)审核支持服务保障的硬软件建设投入是否能满足专业规模的教学需求。
2.各市州分校根据本辖区内学习中心(教学点)的《2022年操作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初审情况,组织复审工作,并给出复审结论。
六、材料提交
各市州分校以市州为单位整理汇总《2022年操作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12月25日前将纸质版盖章报省校教务科备案,同时将电子PDF版发至邮箱hbkdjwk@hbou.edu.cn。
联系人:刘莺 联系电话:027-87461615
附件:开放教育操作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教务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