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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开放大学关于2023年1月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7月01日

各市(州)、省直管市广播电视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

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关于2023年1月毕业生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和《湖北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和毕业证书办理实施细则》,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3年1月开放教育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办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优化开放教育毕业环节的各项业务流程,多批次开展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及时快速办理毕业,提高毕业管理效率与服务质量。

二、时间安排

1.毕业审核将集中三批次处理,不再追加批次,请在本通知规定的三批次内,守时操作,完成当季的毕业审核工作。

第一批次: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3日。

第二批次:2023年2月20日至3月15日。

第三批次:2023年4月3日至4月14日。

2.为保证我校2023年1月开放教育专科毕业生顺利续读本科,请各教学点提前完成相关学生的毕业审核,并将数据上报分部(省校)教务处学籍科,数据上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招生截止日期前一周的星期一。

3.总部(国家开放大学)在毕业审核截止后,将开展超学籍有效期学生学籍清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1.为保证毕业证书办理、学信网学历注册等工作顺利推进,各学院(市州电大)、学习中心(教学点)须严格按照《关于对学信网反馈身份存疑学生学籍学历注册信息进行复核工作的通知》(国开教函[2021]11号)、《关于对学信网信息反馈身份存疑学生学籍学历注册信息开展复核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学籍学历注册信息复核工作,凡学信网反馈身份存疑的学生不能通过总部毕业审核。

2.各学院(市州电大)、学习中心(教学点)应当规范照片采集工作,根据《关于严格执行毕业生学历照片采集标准确保照片质量的通知》(国开教函[2020]28号),严把质量关,务必保证毕业生学历照片上网。各学院(市州电大)、学习中心(教学点)在申请办理学生的毕业审核时,须核查学生学历照片是否已上传至学信网,并确保学信网学历照片和毕业证书照片一致,学信网缺少录取照片或学历照片的学生将不能通过国家开放大学的毕业审核。因身份存疑、缺少录取照片或缺少学历照片影响学生毕业的,将由各学院(市州电大)、学习中心(教学点)承担责任。

3.各学院(市州电大)收到毕业证书后应认真核对,及时将证书发放给学生。

四、注意事项

1.请务必严格按照国家开放大学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分部(省校)有关规定执行。

2.2023年1月毕业生的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工作将于2023年4月14日截止。

3.毕业证书发放期间,各学院(市州电大)、学习中心(教学点)应妥善保管毕业证书,学生领取毕业证书时应要求其本人签名确认毕业证书和学信网上的全部信息是否准确,如有问题务必及时反馈。同时各学习中心(教学点)要对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的办理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做到当季毕业生毕业证书全部办理、按时发放。

4.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教学[2014]11号)第十八条“毕业证书发证日期即是学历注册提供网上查询的有效日期”,2023年1月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发证日期一律载为“2023年1月20日”。

5.2023年4月16日开始,总部(国家开放大学)将开展超学籍有效期学生学籍学历清理工作。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学籍从入学注册起8年内有效,达到学籍有效期而未毕业的学生学籍自行终止,不再办理学籍延期申请事宜。

6.请各学院(市州电大)及学习中心(教学点)在毕业审核前对学生基本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各学习中心(教学点)在教务系统提交毕业申请;如学生基本信息有误,切勿进行毕业申请,须在学生基本信息修改成功后,再进行毕业申请及办证工作。

7. 请各学院(市州电大)及学习中心(教学点)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申请表》及《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登记表》,务必要求学生本人手写填入,一式二份,“一生一档”,各单位务必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做好学生纸质档案移交、归档和保管工作。

8.多批次毕业审核和证书办理工作是毕业审核改革的重要组成内容,请各学院(市州电大)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意义,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加强对各学习中心(教学点)的指导,保证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武汉市民族大道26号,湖北开放大学教务处学籍科

联系人:李倩

联系电话:027-87526277

电子邮箱:hubtvuxjk@126.com

湖北开放大学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