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开放大学校外教学点设置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08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闽教办职成〔2023〕1号)文件要求,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云霄县立才培训学校等作为校外教学点参加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点设置与备案工作,现将校外教学点名单公示如下:
1.云霄县立才培训学校
2.宁德市兴华助学培训学校
3.南平市延平区关爱培训学校
4.南安市梅山工程学校
5.厦门市金海峡高级人才培训中心
6.厦门市思明区智行教育培训中心
7.福州三山培训学校
8.福州市五洲高等教育培训学校
9.福州市仓山区典艺教育培训学校
10.福州晋安区新海都教育培训学校
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联系反映。如发现以上教学点办学条件不符合相关要求,将取消其设点资格。
联系人:陈珊,电话:13515023233。
福建开放大学教务处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