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东开放大学文件
鲁开大成教字〔2023〕4号
关于印发《山东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
山东开大各有关部门、单位,校外教学点:
现将《关于印发〈山东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应急预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开放大学
2023年2月9日
山东开放大学
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减轻或者消除办学风险带来的危害,规范校外教学点的办学行为,保障全体成人高等教育学生的利益,确保学校成人高等教育的顺利开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山东开放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是指在校外教学点的发展过程中,受各种内部、外部因素的影响而无法适应社会环境的变化,致使校外教学点不能正常运营,出现足以影响后续合作的情形,导致学校教学行为和学生权益严重损害的风险。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应急预案处置工作在山东开放大学党委统一领导下,坚持“积极防范,分级负责,快速处置,信息公开”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造成的损失。
二、机构与职责
成立山东开放大学校外教学点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成人高等教育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一)领导小组
组长:徐文谋
副组长:庄维平
成员:吕文波、徐爱国、孟宪伟、王倩、张祥龙、高继宽、许荣宝
在山东开放大学成人教育学院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高继宽兼任,成员有:许荣宝、郭玲玲、高群、赵永福、王潇梦、马晓凡、董臻以及学校相关部门人员。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等重大事宜,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2.负责本预案的落实,处理突发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校外教学点办学风险的具体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
三、应急措施
(一)办学意识形态风险
校外教学点发生意识形态事件。校外教学点发生蓄意引导学生传播不良信息、发展非法学生组织等意识形态事件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学校相关部门及时介入,稳定局面,调查处理,化解风险,根据规定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二)办学信用风险
1.设点单位“卷钱跑路”。设点单位发生“卷钱跑路”事件时,学校应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事件处理;联系遗留学生,及时对遗留学生后续问题进行妥善处置,防止出现次生事件。
2.设点单位破产倒闭。设点单位发生资金链断裂、破产倒闭事件时,学校派员到现场掌握机构现状、破产原因、盈利债务等情况,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处理。协助设点单位与我校办理有关资料、学籍、经费等方面的清理移交工作,安抚遗留学生情绪,及时对遗留学生后续问题进行应急处置,防止出现次生事件。
(三)办学管理风险
1.虚假宣传招生。校外教学点发生虚假宣传、夸大办学条件、招生宣传时借“山东开放大学”的名头向学生做出的承诺不能切实履行,造成责任事故或重大舆情,学校派员调查情况,对涉嫌虚假宣传的校外教学点作出相应处理。
2.捣乱滋事事件。校外教学点发生恶意纵容学生捣乱滋事、恶意投诉事件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应对策略和解决方法,必要时报警处理。
3.办学场所风险。校外教学点发生建筑物安全、食品安全、师生人财物安全,学生涉踩踏、网络舆情以及教育教学环节等方面,因自身办学条件、管理措施不到位等诱发的事件,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学校视情况对涉事校外教学点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四、报告程序
当知晓办学风险事件即将发生或已发生时,应及时告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了解详情,并将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负责人,领导小组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五、责任追究
校外教学点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对社会产生重大恶劣影响或重大舆情的,学校有权立即终止联合办学协议,按规定做出处理。校外教学点撤销后,原设点单位不得以山东开放大学名义从事任何形式的教育或培训活动,否则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