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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开放大学本科会计专业课程设置

发布时间:2024年05月29日

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标

培养规格:会计学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德才兼备的,具有比较扎实的经济理论基础,熟悉国家的财政法规,精通会计实务操作,具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决策能力,应用性、复合型的高级会计专门人才。

在政治思想方面,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

本专业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的要求:

1.掌握会计学、经济学、统计学、审计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熟练掌握会计核算和会计分析的基本方法,具有处理较复杂的专业问题的能力。

2.熟悉我国的有关会计法规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了解国际会计惯例。

3.了解本专业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

4.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人际沟通、知识再生、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科学写作和实际工作能力。

在身体素质方面,身心健康,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学位目标:管理学学士学位。

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通识课、综合实践、补修课。

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1学分。

(1)统设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英语II(1)、英语II(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共13学分。

(2)选修课:学位外语(会计)、英语III(1)、英语III(2)、学位论文指南、经济数学基础3,共15学分。

2.专业基础课(含专业基础课一)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6学分。

(1)统设必修课:西方经济学(本)。

(2)省必修课:现代管理原理、金融学、纳税筹划。

(3)选修课:国民经济核算。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2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2学分。

(1)统设必修课:审计学、高级财务会计、会计制度设计、财务报表分析、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共20学分。

(2)省必修课:审计案例分析、财务案例分析。

(3)选修课:会计案例分析、国际会计、投资分析、资产评估、财税法规专题。

4.通识课

该模块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14学分。该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2学分,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电大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5.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最低中央电大考试学分为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8学分。

选修课:期货交易实务、国际结算、工商管理统计、国际贸易原理、企业统计、企业信息管理、财政学、统计法规概论。

6.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会计管理模拟实验和毕业论文,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市级电大根据中央电大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和省电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是对于在注册试点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中,部分不具备相同专业专科学历的学生的必修课程,补修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本专业需补修的课程是:中级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共12学分。

8.统设必修课参加中央电大统一考试,选修课参加中央电大或省电大考试。

9.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记入课程学习成绩,未完成课程实践环节者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0.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1.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

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中央电大据此提供各学期课程教学支持服务。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3学分

专业基础课(含专业基础课一):13学分

专业课:23学分

通识课:2学分

专业拓展课:0学分

综合实践:8学分

补修课:12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71+12学分)。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为59学分,中央电大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46学分。

五、学位规则

本专业学位申请规则是:通过毕业审核,必修课平均成绩75分(含)以上,选修课平均成绩60分(含)以上,具体学位申请要求见本专业学位授予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