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 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省委决定今年在全省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简称“学创”活动)。根据省委决定精神,现就在高校系统开展“学创”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巩固深化“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围绕“竞进提质、扎实开局”总要求,组织推进全省高校广大党员干部师生领会精神实质、牢记职责使命、把握历史机遇、再创发展佳绩,为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强大政治动力和精神动力,为服务湖北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五个湖北”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思想认识有新提高。通过深化学习,领会十八大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进一步增强实现教育强省目标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对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的高度信赖、无比信任,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工作作风有新转变。严格执行中央关于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六项规定”,切实转变作风,树立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党风带校风、引教风、促学风,在全省高校形成艰苦奋斗、求真务实、干事创业、奋发有为的良好风尚。
(三)服务能力有新提升。坚持以人为本,真正把广大师生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广大师生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广大师生的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解决师生实际问题。与此同时,主动对接社会需求,努力发挥高校思想库、人才库、科技库优势和作用,不断提升服务“五个湖北”建设的贡献率。
(四)事业发展有新进步。组织动员广大干部师生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竞进提质、扎实开局,进一步增强办学活力和整体实力,进一步提高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文化传承创新水平,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各项工作再创新业绩。
三、主要内容
(一)学习十八大精神系列活动。组织开展“走进校园、走上讲台、走进心灵”学习十八大精神形势政策教育活动,邀请省领导到联系点高校作形势政策报告,组织专家到高校作辅导报告。举办党委书记和基层党支部书记研讨培训班。举办学习十八大精神政工干部培训班、思想政治理论课骨干教师培训班和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大学生“走基层、看变化,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主题社会实践活动。把学习十八大精神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第一课,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三进”工作。组织大学生开展学习十八大精神知识竞赛。
(二)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提前准备,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实施,努力解决在一些党员干部和教师中存在的党性不纯、为政不廉、脱离群众、作风不实、学术风气不正等问题。
(三)“两访两创”活动。结合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万”活动,继续在高校开展“两访两创”活动。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群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2]54号),把青年教师、新生、毕业生、“四难”(经济、心理、学业、就业困难)学生作为访谈重点,把平安校园建设作为创建重点,继续推进“农校对接”工作。
(四)“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推进“我的中国梦”主题校园文化建设;开展“我的中国梦”征文大赛、主题宣讲比赛;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最美中国”主题摄影及微电影创作大赛;开展“我的梦·中国梦”为主题的网络文化和书信文化活动。
(五)学习雷锋活动。组织开展“学雷锋、做好人、树新风”主题学习实践活动。大力宣传高校师生学雷锋先进典型。组织开展学雷锋示范团队创建活动。组织高校与农村、社区结对开展学雷锋活动。
(六)“全民阅读进高校”系列读书活动。围绕“爱国爱校、健康成长”主题开展读书荐书活动,举行读书征文竞赛。评选表彰高校“书香校园”,推进阅读基地建设。
(七)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出台《关于创新校园安全管理和深化平安学校建设的意见》,推进学校“三防”建设。加强对《湖北省高校学生非正常死亡事故(案件)应急处置办法》实施的督查、协调和指导,切实做好预防和减少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工作。加强和创新高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积极推进校园网格化管理。做好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做好敏感时期和关键节点的维稳工作,确保高校政治稳定。
(八)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围绕活动主题,组织全省高校开展第十四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促进高校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事业观,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九)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活动。每周举办一次大学生创新创业沙龙活动;在各高校建立俱乐部分部,搭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活动、项目孵化和指导服务平台;指导高校开设《创业基础》等必修课程,并将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专家库”;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开展创业项目申报、遴选和资金扶持工作。
(十)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成果,深化“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及中组部、教育部即将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重点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实施“双带头”工程,在全省高校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选优配强工作,着力提升学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的比例,提升基层组织的服务能力。加强党员教育服务管理工作,按“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制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高校党建研究和党员培训,建立高校党建研究中心和党员培训基地,总结提炼高校党建工作法。
四、活动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3年3月开始,至2013年12月底结束,具体分为宣传发动、推进实施、总结提升三个步骤。
(一)宣传发动(2月至3月上旬)。高校工委、教育厅及高校研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在全省动员部署会议基础上,3月上旬,召开高校“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动员大会,部署推动高校“学创”活动。
(二)推进实施(3月中旬至11月底)。根据上述各项活动具体安排,统筹组织好实施工作。
(三)总结提升(12月)。认真总结“学创”活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形成务实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成果,探索增强内生动力、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五、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高校工委、教育厅“学创”活动领导小组,工委书记、厅党组书记蔡民族、厅长陈安丽任组长,严学军、余学敏、王安怀任副组长,刘怀俊、杜海鹰任办公室主任,组织处、思政处、综治处、监察室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推进机制,积极创新载体,认真组织开展好“学创”活动。
(二)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把开展“学创”活动与推进学校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做好统筹文章。各高校要紧密联系实际,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有效推进。
(三)选树典型,营造氛围。及时总结“学创”活动中的新经验,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作用,集中选树一批好典型、宣传一批好经验、推广一批好做法。在湖北高校党建网开辟专栏,加强典型宣传和经验推介工作。各高校要注重总结经验,上报典型,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