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某(男)与张某(女)于2000年结婚时签订书面财产协议,约定婚后各自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 2002年双方生育一女 2004年10月起,齐某因双方感情不和,到外地工作,一直未回 照顾孩子、料理家务均由张某完成 2008年12月,张某以夫妻感情不和、长期两地分居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张某下列诉讼请求应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
发布时间:2020/4/25 14:09:00
A张某认为自己在2000年约定财产时考虑不周.应确认财产协议无效
B张某在家庭生活中付出较多义务,齐某应当予以补偿
C张某夫妇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4年,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D齐某对家庭付出少,应给予张某适当经济帮助
E齐某对孩子照顾少,离婚后无权要求抚养女儿
答案: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