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于1985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隶属菏泽市文化和旅游局,是菏泽市一所全日制国办艺术学校,被国家教育部命名为:“职业指导与创业教育实验学校、社会公认特色成功育人单位”。学校位于菏泽市职教园区,占地面积约400余亩,园区包括教学区、实训区、体育区、生活区、公共区等配有现代化的琴房、练功房、排练厅、演播厅、计算机机房及标准化教室。学校倡导“育人为本,人人成才”的教学理念,以优越的办学条件规范的教学管理,致力于艺术人才的培养。学校在省级各类教学节目比赛中均获较好名次,部分师生的演出多次在中央、省、市电视台播放,有的随团出访欧洲、东南亚等地交流。三十多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各类艺术人才近万名,毕业生遍布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和学校,并有数百名学生先后考入中国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高等院校。学校被市委市政府指定为全市专门戏曲后继人才培养学校,为全市公益性戏曲传承中心输送人才,解决了戏曲专业学生的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