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歌舞剧院艺术中等职业学校

吉林省歌舞剧院艺术中等职业学校是独立法人资格的隶属于长春市教育局国家承认学历的艺术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有一流的舞蹈专业课教室和文化课教室。 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科学的基本训练与大量的舞台实践相结合是本校教学最鲜明的特色,是学生迅速成长的强有力支撑。学校秉承“尊重艺术个性,完善社会人格”的教育理念,遵循“艺术人才的摇篮,文化传统的基地”的办学宗旨,现已成为艺术职业类学校培养专业舞蹈演员的领先队伍。被长春市人民政府授予全市文教系统先进单位;被长春市教育局授予“平安校园”示范校。 我校学生经常参加中央电视台、凤凰电视台、省市电视台和省委省政府主办的大型文艺活动,曾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中国红歌会》演出,参加上海世博会启动仪式演出,参加大连时装节、海洋节开幕式演出。我校原创舞蹈《长鼓舞》在教育部举办的第三届艺术展演中获创作、表演一等奖、《太平鼓舞》在第四届艺术展演中获一等奖;曾在朝鲜平壤《四月之春》国际艺术节演出中获金奖2枚、银奖1枚;参加韩国青少年艺术节获作品特殊奖、表演金奖;2014年2月随省对外友好协会赴台湾演出,4月随省外事办公室赴美国芝加哥友好访问演出,全体演员学生获荣誉市民称号。此外,我校还在广西、西安等旅游胜地建立了实习演出基地。 师资力量:学校由国内著名舞蹈家、国家一级编导陈香兰任校长;由吉林省歌舞剧院在职著名编导家、表演艺术家和优秀的中青年教师担任;文化课教师由各科资历较深、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担任。 毕业与就业:完成学业后由教育局颁发中专文凭,国家承认学历。可经过全国文化课统考后,对口升学深造舞蹈艺术。历届毕业生已成为吉林市歌舞团、吉林省松花江歌舞团以及其他省、市艺术团体的专业演员和长春市朝鲜族艺术馆等群众文化的艺术骨干,就业率达100%,毕业分配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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