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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春季毕业生学历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年05月15日
 

各函授站(点)、夜大科、学工办:
    为做好我院2009年春季成人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准确、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根据教育部及我院有关文件精神规定,2009年函授、夜大毕业生必须经教育部注册并取得学籍的学生,各函授站(点)严格按学制规定时间上报毕业数据,2006年以后未到毕业年限的学生不予上报。
2、 组织学生如实填写“毕业生鉴定表”,并要求学生将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毕业生鉴定表”内。06级跟班生的鉴定表学生填写后由函授站(点)收集保存,办证当年再送交学校。专升本的毕业生在交鉴定表的同时,还须附上专科毕业证复印件,以便备查。
3、 在入学期间更名的学生,本人应到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并将更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交学院学籍科。
4、 已转学到我校学习但未办理转学手续或转出学校未注册的学生,应将转学手续尽快办好以后再上报毕业生数据,否则将不予办理。
5、 各函授站(点)要与学校相关部门核查毕业生的成绩,及时清理毕业生学费缴纳情况,如果考试成绩达到四门以上(含四门)不及格或学费未交清,将不予办理毕业证书。
6、 填写《毕业办证上报名册》的要求。
    函授站(点)上报数据前要认真核查毕业生信息,包括毕业生姓名(曾用名)、性别、学习形式、身份证号、层次、学制、录取时间、毕业时间和毕业证编号等项目,毕业生本人应核对数据并签字确认。
    专升本毕业生提供的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专科毕业证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在校期间发生的学籍异动情况,在毕业生花名册学籍异动栏中注明(含专业、转站、转班、由那个学校转入等)。
    2006级以前符合办证条件的跟班生或复学的应届毕业生按专业分类单独制表,毕业生花名册中必须注明入学时间和取得学籍时间。
    《毕业办证上报名册》点击下载
7、 图像采集。
    各函授站(点)应组织学生(含改班级跟班生)到当地图片社进行电子照片的拍摄,并向图片社提供学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学号、学校代码、学校名称等信息。照片为蓝底彩色照片,二寸四张,一寸八张,纸质照片背面附有粘胶(相片样式在QQ群共享中查阅)。电子照片大小不得大于10K,像素为150*210,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
    函授站取得电子照片信息后,要核对照片与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发现问题要及时与图片社联系更正,避免张冠李戴。
    电子照片制成的光盘一式两份,一份交学校,一份留函授站。
8、 各单位应于2008年9月20日前将毕业生鉴定表、毕业办证上报名册、照片信息(含光盘)报送学籍科。学费请汇到学校指定的账户,学校开户名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银行账号:42001237049053000585,开户银行:建行中山路支行,行号:854719。《毕业办证上报名册》通过电子邮件或qq群发送到学籍科。邮箱地址为cjxjk@znufe.zdu.c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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