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自考上半年网上办理毕业的通知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工作的通知》(鄂自考【2019】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9年上半年我校自学考试网上办理毕业证的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证办理条件
(一)已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注册,并在考籍所在地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二)申请毕业的准考证下所有合格课程及学分符合申请毕业专业的考试计划要求;
(三)外省转入考生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除外);
(四)如存在考试违规记录的,已达到推迟毕业年限,并且已重新取得违规课程的合格成绩;
(五)申请自学考试本科层次(含专升本、专本连读的独立本科段)专业毕业的须完成前置学历验证。
二、办理时间
2019年上半年我校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申报时间
1.考生网上申报时间:5月17日~5月26日。
2.信息确认时间:5月20日~5月28日。
三、工作要求
(一)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全部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和“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办证前期各项准备工作,组织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办证工作坚持“谁审核,谁负责”,各单位应按工作职责指派专人认真审核考生毕业申报相关信息,并要求考生按规定确认,告知考生对其毕业申报及相关信息的责任,确保考生毕业信息的准确,对履职不力、审查不严造成工作失误的予以责任追究。切实做好考生的服务工作,对考生的诉求做到“有耐心、不推诿、多解释”,确保2019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办理工作顺利实施。
(三)各助学单位要严格审核考生网上的基本信息,有不符合的立即更改,更改不了的要做好记录,送档时单独提交书面报告,我校统一到省里去更改。对于学生姓名中出现罕见字的档案,各单位在送档时要单独告知我办,防止打印毕业证和上网时信息有误。
(四) 本次办证请各助学单位,督促学生先缴费再收办证资料。我办不单独受理学生的办证资料(以前遗留下来的校本部高起本学生除外)。
(五)根据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打印规范》(教试中心函[2017]133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右上部分打印本人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照片背景可选用均匀淡蓝色、白色或均匀浅灰色,原则上图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和24位真彩色。请各自考办严格按照注册采集信息的要求,将考生的身份证件、电子照片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对,并由考生本人确认。因电子照片相关问题不能完成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或考生对打印的毕业证书照片有异议的,已由考生本人确认的由考生承担责任,考籍所在地负责后续相关工作的协调。
四、送档准备材料
1、网上打印“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一份,在“考籍所在地自考办”加盖各助学单位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的公章,把申请表的四周粘贴到档案袋封面上。“申请人或委托人签字”的地方一定要考生亲自签名,明确责任关系,在“加盖骑缝章”处盖上各助学单位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的公章,回单让考生带走。
2、身份证正反两面的复印件一份,放入档案袋中。(注意身份证的有效日期为“2019年6月30号”后,如果有到期的,请把户口本上有考生信息的那一页复印后放入)
五、交档时间
5月25日:仙桃职院,荆州教院,荆州理工
5月26日:中医药高专,长大文理学院,荆楚理工
5月27日:荆州职院,江汉艺术职院,长大国际学院
5月28日:长大医学院,长大工程技术学院,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