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助学点、各位考生:
按照海南师范大学2023年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安排,依据《海南师范大学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现将2023年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3年4月26日至5月11日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二)专业开考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按百分制计);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良或80分及(按百分制计)以上;
(四)毕业时间为2022年6月、2022年12月(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的我校自学考试助学点考生、主考学校为海南师范大学的社会自考学生;
(五)英语成绩合格:
1.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PETS-3考试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355分及以上;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雅思考试成绩5.0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50分及以上;或PETS-4考试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355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6.0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
(六)毕业论文通过我校审核;
(七)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每年受理一次,在学生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的一年内(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提出,超时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位。
三、申请材料
(一)《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空表见附件1,填写模板见附件2)一式两份;须正反面印制,手写、打印均可;
(二)《海南省自学考试毕业成绩单》一份:助学点考生成绩单由海南师范大学自考办打印;社会考生成绩单由考生自行提供(模板见附件3);
(三)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需报送证书原件;
(五)本科毕业论文纸质版一份;论文检测报告纸质版一份;论文电子版(助学点考生以姓名+学号命名;社会考生以姓名+准考证号命名);
(六)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在A4纸的同一面上);
(七)2张一寸蓝底彩色相片(规格30mm*40mm,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八)与纸质照片同版电子相片(需求规格:jpg;内存<30K;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文件)。
四、报送要求
(一)考生报送要求
1.考生须准备申请材料清单中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材料,按顺序装订;
2.第(五)项材料中的电子版论文和第(八)项材料,助学点考生由助学点工作人员收集后发送到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我校自考办);社会考生发送到联系邮箱;
3.助学点考生材料联系各助学点工作人员进行报送;社会考生直接联系我校自考办进行报送;
4.助学点考生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
(二)各助学点工作职责
1.各助学点务必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并要求考生及时查看通知,督促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按时提交材料;
2.收集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退回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给考生),合格者排序(先按专业排序;同专业内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整理后并上报。
3.填报《海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发我校自考办),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到我校自考办。
4.考生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到我校自考办;
5.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
五、报送地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实验楼一楼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科(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联 系 人: 许老师
联系电话: 0898-65815993
邮 箱: 1027439713@qq.com
附件:
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2.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 填写模板
3.海南师范大学拟推荐授予学士学位自考本科毕业生汇总表
4.学士学位申请成绩单(社会考生模板)
海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