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关于2023年上半学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实践性环节考核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上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川教考院函〔2023〕13号文件精神,我校将组织开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2023年上半年关于毕业论文及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考.
考生登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考生端,提交实践性环节考核或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报考申请。
(1)报考网址:https://zk.sceea.cn
(2)2023年5月19日9:00至5月27日17:00
(3)报考流程:
考生登录本人的自学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账号,点击“报考”,进入“毕业论文报考”;若已取得前置学历,点击“考籍管理”,进入“前置学历申请”,若尚未取得前置学历,只需进行毕业论文报考即可。学校通过报考审核后,则视为报考成功。
(4)注意事项
① 登录账号为考生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② 考生未完成毕业论文报考,不能参加毕业论文撰写;
二、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一)毕业论文报考条件
1. 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除毕业考核以外)考试合格;
2. 取得具有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通过专科学历认证);
(二)毕业论文指导费
1. 缴费时间:2023年5月28日8:00-2023年5月31日20:00
2. 交费金额:510元
3. 缴费方式:在线缴费
在线缴费: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继续教育部公众号→右下角“信息查询”→选择“云课堂”→进入“云课堂”后界面下方选择“分类”→左侧第一栏“自考专升本”中选择“论文指导缴费”。
需申请学位证的学生选择“学位论文指导费用”
放弃学位证的学生选择“毕业论文指导费用”
(三)命题要求
1. 以专题论文、调查报告、涉及经济管理业务的案例分析为主。
2. 命题应以毕业论文的教学要求为依据,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
3. 命题应力求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应具备一定的现实性或前瞻性,切忌过于陈旧;
4. 难度和广度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经努力能独立完成任务;
5. 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覆盖面,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6. 毕业论文所选课题不宜过宽,课题需要保持较高的更新率,每届改进课题和新课题不低于50%。
类 别 |
分类基本描述 |
对该论文内容的基本要求 |
科研 |
来源于横向、纵向科研等研究与开发的课题 |
论文研究内容源于在研或近期研究的某实际科研或工程技术开发项目等,学生能结合课题背景进行问题研究与开发 |
行业调研 |
源于企业需求的课题 |
论文研究内容源于某实际生产项目,学能结合具体生产背景进行问题研究与开发 |
教学(含实验) |
源于教学或实验建设的课题 |
论文研究内容源于教学设计题目、实验建设项目等,学生能结合具体实验建设需要或教学安排进行分析与设计 |
创新创业 |
源于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的课题 |
论文研究内容源于学生参与的科研训练、学科竞赛、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等,学生能结合创新业项目等进行研究和探索 |
(三) 写作要求
1、 学生在毕业论文的写作和答辩的过程中,要态度端正,积极主动地与指导教师进行沟通和交流,严格按照毕业论文任务书的时间安排与指导老师的要求进行撰写论文。若未按时完成规定任务,论文成绩做降等处理;
2、 在资料方面应尽量全面,能够基本掌握各种搜集资料、整理资料、运用资料的基本方法;在写作过程中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从论文中反映出作者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中,要善于思考,能反映出作者的独立见解;
3、 尽量做到观点正确,论据充分,结构合理,文字表达准确。中英文摘要分别不少于300字,正文不少于10000字;
4、 提交论文时应做到文档规范、材料完整(含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档),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5、 严厉禁止抄袭或请人代作的行为,一经查明属实者,取消答辩资格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 格式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1《毕业论文正文部分格式规范》、附件2《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本科论文撰写示范》”)
(五)毕业论文组织工作进度安排
自学考试论文组织工作进度由继续教育部根据学院要求结合自身特点而制订。参考同学需申请加入QQ群:945728523,按群内通知要求完成毕业论文编写。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毕业论文组织工作进度表
时间安排 |
完成内容 |
报考缴费后-6月20日 |
确定教师指导学生名单,召开第一次见面会,进行论文开题工作:①确认命题;②完成任务下达;③确认论文目录及写作大纲 |
2023年6月21日-7月1日 |
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的写作 |
2023年7月5日-9月30日 |
完成论文写作 |
2023年10月1日-10月10日 |
按照要求调整格式,指导老师对学生论文下评语,学生准备答辩 |
2023年10月11日-10月30日 |
学生进行毕业论文答辩。各答辩组将毕业论文电子档及纸质档资料整理后提交至继续教育部 |
2023年10月31日前 |
毕业论文资料整理、归档 |
三、实践考核
(一)实践课程考核方式
实习实践认定。报考学生需要参加与本专业报考课程相关的实习实践工作作为实践课考核内容。
(二)考核时限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材料提交方式及成绩评定
需要将《实习实践认定表》填写好本人信息后交由实习实践单位评分并加盖单位公章,实习实践鉴定表是每一门实践课都需要单独交一份实习实践认定定表,但实习单位可以是同一家企业;截至时期2023年10月31日前将纸质表交到继续教育部自考办办公室东办101。
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由《实习实践认定表》企业评定结果、考生实习实践工作内容、考生实习实践工作时长共同决定,各占比例为40%、30%、30%。未按时提交考核材料视为放弃参考,记零分。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继续教育部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