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西藏自治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3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继续教育的决策部署,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确保2023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3〕7号)精神,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平稳实施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是国家教育考试,是选拔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和重大民生工程,是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重要内容,涉及我区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乎考生未来前途命运,关乎社会和谐、持续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要充分认识确保国家教育考试安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行动,精心组织,提前谋划,周密部署,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增强应急防控和考风考纪整治力度,完善各类涉考涉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加强考试组织和安全保密工作,全力保障我区成人高考安全平稳顺利实施。
(二)逐级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考试安全保密是考试招生的生命线,是事关考试成败的基础性工作,必须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完善考试安全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实施考试安全“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指挥,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环节落实,抓细节,抓关键点的衔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的“一把手”对本辖区内的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整治考风考纪、维护考试安全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和考试招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市)、各高校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逐级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把工作任务层层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压实责任,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因不作为、慢作为、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管理工作八项基本要求,重大问题决策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注重工作细节,确保万无一失
(一)加强试卷管理,确保绝对安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局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国家统一考试保密管理办法》的通知(保发〔2023〕5号)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颁布的《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教办〔2017〕3号)要求,加强对制卷、运送、保管、整理、分发、组考、评卷、备用卷管理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管,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各地(市)要认真梳理、查找安全隐患和漏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要确保实现试卷运转全流程的无缝衔接。
(二)加强人防技防,实施主动防御。确保所有标准化考点能用管用,确保应急指挥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对考试信息的安全防护,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保护好考生个人信息。
继续保持对各类违纪舞弊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强执纪问责,对违反考试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严肃处理。对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予以认定和严肃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存在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出售考题及答案、替考等涉嫌犯罪的严重作弊或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固定证据,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须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三)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提高人员素养,改进作风,确保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须选聘素质高、信得过、靠得住的人员承担安全保密工作,与考试有利益相关的(如参与助学、补习的教职人员等)或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坚决不用。加强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按要求完成全覆盖式的分级考务工作培训,强化人员管理,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制度,切实做到安全保密全覆盖、管理无盲区、工作无死角。
三、严格规范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一)规范报名流程,严格资格审核。要明晰成人高等教育的办学定位、以函授(业余)学习为主的特点,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措施,充分体现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逐步完善报名、资格审核等各项工作。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自治区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加强网上报名、缴费流程指导和前置学历等信息审核工作,坚决防范中介机构和单位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防止考生重复缴费,审核时须认真进行“身份证信息对比”,确保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无误,报名照片与身份证照片系同一人。
2.进一步加强对报考脱产类、医学类、法学类以及招生范围属“直属”或“委培”考生的审核力度,对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应告知其及时修改报名信息。同时,要加强免试生以及符合其他政策加分条件考生的资格审核和公示,未申报、未公示或公示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相关材料统一由各地(市)分类保存。
3.根据考生报名资格和基本信息,加强志愿信息的审查,并按层次、科类、科目组分类汇总、统计、保存。对第二志愿信息和跨学习形式或层次兼报的要重点审核。
4.身份证、毕业证、资质证、专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考生报名基础信息单》、照顾加分审核材料等均为考生档案信息,须按要求规范上传系统,由地(市)招生办审核,未按要求上传的一律不予审核通过。录取后,考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报到,档案信息由录取学校统一打印。
5.要根据国家关于涉考培训机构治理的有关要求,会同网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严密考务组织,强化招录管理。2023年我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至23日。各地(市)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积极运用多种现代科技手段,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清理整顿涉考培训机构和助考中介”“清理打击大规模组织异地考试、替考”五项专项行动,持续推进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要严格按考务工作规定做好考试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健全应急预案,加强对舆情和应急事件的预判研判,快速妥善处置突发事件。要结合实际,制定不得将手机带入考点或在考点入口集中保管手机的实施办法,积极使用分类检查的技术设备和手段(如:配备智能安检门等),提高安检工作的针对性和效率。
各高校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实施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招生规定、招生计划和信息公开,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参照执行普通高校“十严禁”“30个不得”工作禁令,加强成人高校函授站点监管,严格执行年度备案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备案不得举办函授教育。
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加分照顾和免试入学资格证明等材料与录取新生花名册、电子档案逐一进行比对核查,并通过“人证识别”等技术严防冒名顶替。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按有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考试招生机构,要严肃查处成人高等学校以虚假宣传、违规承诺等方式进行恶性生源竞争的行为。
四、优化保障服务,确保引导到位
各地(市)和高校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大力宣传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积极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要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宣传《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中有关“成人高等学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鼓励退役军人积极报考。在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不同的阶段,要有针对性地开展预警宣传,提醒考生增强法治意识,切勿上当受骗。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及早发现、有效应对不实宣传和恶意炒作,防止有害信息传播。要全面巩固深化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的教育教学体系,2024年起,我区成人高考不再组织“汉语”科目考试,统一开考“语文”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