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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18日

重庆医科大学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原名重庆医学院,1985年更名为重庆医科大学。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教育部批准的首批来华留学示范基地, 2015年成为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由位于渝中区的袁家岗校区和位于重庆大学城的缙云校区组成,校园总面积2650亩。学校现有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4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其中临床医学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2个重庆市一流学科,16个重庆市“十四五”市级重点学科。学校设有22个学院(系),开设36个本科专业。现有专任教师3400余人。学校现有附属医院14所。附属第一医院、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儿童医院近10年连续入选复旦版“全国医院综合排行榜”百强。

重庆医科大学成人继续教育始于1960年(首次开办医学专业成人本科夜大班),至今60余年,曾先后开设过临床医学、护理学、药学、中医学、预防医学、医学检验(医学检验技术)、中西医临床医学等成人教育本、专科专业。学校举办成人继续教育以来,始终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办学质量为根本,充分利用学校医学教育的优势、特色和办学实力,为社会培养了大批合格的医疗卫生人才。

2024年根据学校总体规划,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拟继续招收成人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学生,竭诚欢迎广大医疗卫生工作人员报考我校。

、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以外的从业人员。

3.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注意:非国家认可的地方专科学历证书无效。

4.根据原卫生部科教司《关于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医学类专业招生条件建议的函》(卫科教便函[2004]57号)要求,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及以上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其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参照往年报名时间,一般在8月下旬至9月上旬。请关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未能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须现场确认。

3.报名网址: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cqksy.cn)或重庆招考信息网(https://www.cqzk.com.cn/)。

考试科目及时间

、录取原则

通过成人高考,符合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按“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录取通知书由学校寄达本人。

五、报到及注册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报到及注册手续,时间在2025年3月(具体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为准)。新生报到时,学校将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报到及注册。

六、学习形式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习形式为非脱产学习,以线上教学为主,线上学习学时可达80%,线下授课原则上学时不低于20%。

七、毕业及学位

1.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毕业。毕业时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重庆医科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2.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重要提示:

根据教育部和卫生部文件(教高〔2002〕10号)精神,2002年10月以后入学的成人教育学生毕业后所获得的医学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文凭将不能作为参加执业医师、执业护士等考试的依据。对持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是否能获得国家行业准入,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

招生专业、层次、学制、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学校代码:10631)

九、招生咨询

重庆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咨询电话:023—68485195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十、本简章内容如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的文件规定不相符,一律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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