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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新、老学生注册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04月28日
 

各函授站及教学点:
  为了做好2007年新、老学生注册和学位申报工作,确保注册数据准确、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新、老学生注册
  1、对于2007年入学的新生,函授站要组织学生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新生入学登记表》;
  2、函授站要将专升本在校生的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附在新生入学登记表后以便备查;
  3、新、老学生报到注册后,函授站按要求填写注册表一式两份,一份加盖函授站公章上报学校,一份留函授站存档。
  二、收缴学费
  1、各函授站要严格按照联合办学协议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随意加价收费,或巧立名目乱收费。学校一旦接到学生的相关举报,将组织专人进行调查,如果属于乱收费的行为,学校将责成函授站退还多收的费用,并将记录纳入今后函授站点评估考核范畴,作为第二年是否招生的依据。
  2、各函授站将所收学费按办学协议中的分成比例足额汇到学校财务处。银行开户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银行账号:854698010261040517,开户银行:建行财大校园分理处,行号:850224。
  3、函授站要将加盖公章的新老学生注册登记表(附件1)、学费及教材费统计表(附件2)、汇款凭证复印件等三项一并寄继续教育学院招生学籍科。
  三、上报材料要求
  新、老学生注册表:要求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新生注册时函授站要准确上报学生的姓名、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表格中的“录取时间”为该生当年参加成人高考录取时间;“入学时间”为实际入学时间;“学籍状况”分为正式生、跟班生、转入(出)生、休学、复学;“学籍记录”要注明休学、复学时间、转入学校名称等。函授站根据管理需要可在学籍异动后栏添加一些项目。
  四、时间要求
  新学生注册表、老生注册表、学费及教材费统计表(纸质)在5月10前寄交我校学籍科。学费款项于5月20日前汇款到学校财务处。
  传真:027-88382991
  邮箱:cjxjk@znufe.edu.cn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07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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