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全日制助学班 实践性环节考核程序
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全日制助学班及自学考试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专业计划汇编》(2016版)中第三部分的规定,实践性环节考核包括实践课程、技能考核课程、毕业(论文)考核,以下统称实践性环节考核,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考本科全日制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程序如下: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计划申报
1、每学期初,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考试计划》和《学院学期教学计划》发给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工办”),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负责将上述通知及时转发辅导员。
2、辅导员根据本班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实践性环节考核计划并上报至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汇总。
3、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将辅导员制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计划数据汇总并向学工办主任汇报后上报自考办。
4、自考办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计划申报并将申报数据导出反馈至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组织辅导员进行计划核对,核对无误共同签字确认并上报学工办主任签字确认盖公章,然后反馈给自考办。自考办将学工办上报的报考计划提交至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完成自考本科全日制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计划申报工作。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学生报考
1、辅导员负责将实践性环节考核报考计划通知到每一名学生,并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学生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进行报考,报考完成核对无误后提交数据。
2、辅导员将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报考科目明细报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进行初审,审核的重点为各专业是否有漏报的科目及漏报的学生,并向学工办主任汇报报考情况。
3、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将经学工办主任审核同意后的数据汇总交至自考办,自考办经复审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导出辅导员报考科目并反馈至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进行核对。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核对无误后出具正式报考数据并签字盖章后报自考办。自考办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对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所交报考数据进行提交,以完成自考本科全日制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考核学生报考工作。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上报
1、辅导员对参加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的学生进行成绩评定,考核成绩报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
2、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将实践考核成绩汇总,核对无误向学工办主任汇报后报送自考办。
3、自考办根据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上报的实践考核成绩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上进行成绩上报工作,并将成绩上报结果导出反馈至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进行再次核对,如有遗漏数据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须将遗漏数据以书面形式报自考办,自考办对遗漏数据进行补报工作。
4、自考办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将最终的实践环节课程考核成绩导出后反馈至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组织辅导员老师进行信息确认并签字,确认无误后上报学工办主任签字盖公章送交自考办,办理数据交接手续,自考办提交最终数据至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以完成自考本科全日制助学班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成绩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