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全日制助学班 补考科目报考程序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21日
1、每学期初,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武汉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网上报名须知》、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院学期教学计划》等各项与学院学生报考相关的通知发给湖北经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学工办”)。
2、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负责将上述通知及时下发至辅导员,辅导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学生对所需补考科目进行报考,并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 上完成补考报考工作,报考完成后导出补考数据上报至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
3、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将补考数据汇总后上报学工办主任并报送自考办。自考办核对补考报考数据、核算补考报考费并将结果反馈至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
4、辅导员组织学生对补考报考数据进行签字确认并收缴补考费。
5、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将报考数据上报学工办主任签字确认盖公章后依据补考报考数据到学校会计核算中心缴纳学生补考费。
6、自考办根据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提供的学校会计核算中心缴费凭证、签字盖章无误的补考报考数据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上办理补考报考提交工作,并将上报数据导出后与学工办主任助理(教学秘书)办理数据交接手续,以完成自考本科全日制助学班补考报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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