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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自考成人教育2013年12月期末考试通知


发布日期:2014年03月05日
 

  根据学院工作部署,本学期湖北经济学院自考成人教育期末统考时间定于2013年12月7日至8日统一进行。为保证期末统考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教学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统考的各项工作:

  1、考务报盘须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文档。

  (1)各教学站须根据学院成教部打印的学员成绩汇总表,仔细核实在册学员人数及统考成绩,按“附表二”的格式认真填报“统考试卷预定汇总表”(此表一式三份,按考试地点分表填列),成教部将在审核的基础上为各教学站准备试卷。同时准确报送有教学站盖章、负责人签字的期末考试考场安排表一式二份(按省内、省外和考试地点分开报表),考务报盘时间截止到2013年11月1日,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本次考试处理。

  (2)认真做好补考学员的统计、联系工作。

  2、各教学站应重视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对学籍异动的学员,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教学站统计汇总并签署意见盖章后,到成教部办理核批备案手续(转专业汇总表见“附表五”)。

  3、各教学站应在本学期期末统考前按照成教部要求上缴管理费,未按要求上缴管理费的教学站本学期将暂停安排期末统考。

  4、为加强统考环节的管理,保证统考的顺利进行,经院领导研究决定,武汉市内各考点报盘低于200科次的教学站点,原则上不单独设立考点,可由各教学站点自行联系并入相近区域的教学站参加统考或由成教部统一安排在湖北经济学院本部参加考试。

  5、规范考场设置,严肃考风考纪。考场设置要求单人单座,间距80厘米以上,课桌右上角须按照各年级、专业学员的学号顺序大小依次粘贴学员姓名、学号,考室课桌和地面要保持清洁。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独立答卷,统考科目及统考时间严格按照学院统考安排表执行,各站点不得随意更改统考时间和地点。各考点应严格规范考场设置,端正考风考纪,严禁出现考场座次紧密拥挤、考试秩序混乱的现象;坚决杜绝代考和工作人员参与舞弊现象。使用高标准答案或疑似试卷雷同取消当科考试成绩。

  6、各教学站要规范统考操作程序,按要求准确填写试卷袋背面的“考场情况记录表”。并提醒学员准确填写学号和教学站名称,统考试卷应按照年级、学号大小顺序装订,答题册不要混装和错装,每袋答题册中需放试卷5—10份,各科答题册须按原试卷袋装袋回收,以避免成绩错登、漏登和试卷漏阅、遗失。

  7、期末统考试卷的领取和送交时间为:省内教学站于考试前一天领取,考后第二天送交;省外教学站于考试前2至3天领取,考后第三天送交。确保试卷安全,于每场开考前五分钟由巡视员当场拆封试卷,严防试卷泄密,如未待巡视员拆封,试卷袋已被打开,本次考试成绩无效,并对相关教学站点作出严肃处理。

  8、凡未经成教部同意自行复印的试卷、自行增加的考试科目及因教学站工作失误造成考错课程的成绩一律无效。

  9、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送审试卷,报送考试安排表和学员考试成绩册。

  各教学站点接此通知后,请按要求切实做好本学期湖北经济学院自考期末考试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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