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成人教育清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学生学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17日
为规范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教学过程管理,提高学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重新修订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学籍管理是成人高等教育管理过程中的重要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参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鄂二师院行发〔2017〕20号),结合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实际,学校重新修订了《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现发给你们,请各站组织教学管理人员逐条学习。
二、依照《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成人高等教育学籍管理规定》,我院拟在2021年分批清理、注销具有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成教学籍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不办理毕业的学生,请各站点高度重视此项工作。
工作安排如下:
1、2021年4月,通过QQ工作群将第一批拟注销学籍的学生名单在群内公布,请各站点联系并通知到学生本人,并在2021年上半年申报毕业。
2、2021年9月,对第一批拟注销学籍名单中仍未申报毕业的学生通过QQ工作群和学院官网同步发布学籍注销公示,公示期满在学信网注销学籍。
3、如因函授站没有及时通知学生的,由函授站承担不告知的责任。
4、各函授站点可主动清理在第一批拟注销学籍学生名单之外的超过正常学制未毕业学生,在2021年上半年和拟注销学籍的学生一并申报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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